5 Tips about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You Can Use Today

當租客因為某些原因需要提早退租,到底是否違反了條例?其實,租約分為兩種,就是“生約”及“死約”。在香港,普遍上都會以一年死約、一年生約來簽署租約。

事實上,在租約中一般都不會直接寫上「生約」與「死約」的字眼,而是列出提早終止租約的條款。現時租賃住宅物業,常見的條款都是「一年生一年死」的兩年租期,即首十二個月為「死約」,第十三個月開始則為「生約」;至於通知期一般是提前一個月。以「一年生一年死」的租約而言,業主或租客最早亦要在租期的第十一個月後,才可向對方提出在「死約」期滿後退租。

- 雙方收樓、交樓後檢查簽名。如同租約或單位買賣,一經簽署退租書後,雙方亦即同意退租書內詳列的收樓租況。(包括其間隔改動、傢俬電器情況等)。因此業主亦應看清楚。

在簽訂租約的時候,如果租約列明單位附帶的家具和設備,租客必須在清空樓宇前檢查和確認家具的數量和狀況。如果發現有任何損壞或缺漏,可能涉及賠償問題。

做生意總有不測之風雲,隨時因為某些變卦無法續租,需要提早退租。但在雙方有協議並簽署租約下能否提早退租?退租通知書應該要怎樣寫?退租還要注意甚麼呢,就由商瞰同大家逐點講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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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租通知書可以是業主給予租客,或是租客給予業主。建議透過面交或郵寄掛號信方法交收退租通知書,以確認對方能收到信件。

假若租客在在租用期間能保持該單位或寫字樓良好的狀況,也有準時交租並遵守相關法律,業主理應要將按金發還給予租客。

如果簽了「死約」,並還在「死約」生效期間的話,無論租戶和業主都是不可以退租的。

在生約期間,若租客想要提早退租,絕對不可以馬虎行事。這裡會告訴大家退租的流程,跟著完成就可以處理好退租事項了。

如果租客曾經改建單位或改裝門窗,必須要還原至租樓前的模樣,否則業主可沒收按金,更隨時訴諸法庭。

與住宅一樣,商廈租約都有「生約」及「死約」。不過根據市場慣例,寫字樓「生約」生效期間,只得租戶有權決定退租,而業主是不可以擇期退租的。

退租當日,租客有責任把單位還原至當時剛搬進來的面貌,並遵守租約上列明的退租情況。

租客必須清楚租約的細節,也就是退租的通知期。租客應該根據這個通知期去通知業主,例如,一個月前。倘若租客沒有根據條款去提早通知業主要退租,業主則有權力去拒絕租客的突發要求退租。

租客可以根據租約列明的退租通知期,提早通知業主退租事宜。如果需要緊急退租,亦可以選擇支付代通知金,以取替退租通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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